2019/4/10
2019年4月1日開始,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、消防驗收、備案和抽查職責,正式移交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。
剛剛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應急管理部下發(fā)《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》的通知。
1、移交承接的范圍: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、消防驗收、備案和抽查職責。
2、移交承接期限: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移交承接期,各地應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。
3、承接機構:自2019年4月1日起,已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機構的地方,由承接機構受理并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,當?shù)叵谰仍畽C構可以派員協(xié)助;未明確承接機構的,由當?shù)厝嗣裾付ǖ臋C構受理并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。